并口头约定一月后归还,我现在已经向厦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这钱能要回来吗?
更新时间:2021-02-12 18:25:06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同事,2019年5月17号以周转资金为由向我我借款15000元,并口头约定一月后归还,当时基于是同事关系信任当天就通过银行卡转帐15000.事后多次催还款,于2020年5月还款3000元,还剩12000元,后多次催讨无果于2020年7月1号重新写了借条,月息按1.0%计算,还款日期为2020年12月30日前还清,(就是从7月1号开始计算利息)因这同事借了公司很多同事的钱现在跑路了,现在以被公司开除,但是她户籍是江西的,我们工作单位是
厦门,我现在已经向厦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这钱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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