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可以通过怎样的途径要回我的土地证?如果要起诉我是否已经过了起诉的期限?2、若还没有过,我应该起诉他什么?3、我是否可以把钱退回,要回我的土地?4、起诉时我需要什么样的证据?土地证在他手上对我有什
更新时间:2005-04-08 12:30:31
问题描述:
在2000年的时候,我村的廖丙基在建房时占用我家住宅用地17.5平方米。我发现后,即令其停止建房,但其继续建房。于是我便找到村大队和有关部门解决问题。后经村大队调解决定以2500元作为赔偿款把17.5平方米的土地让给廖丙基。双方于2002年6月6日签定了协议书。在签定协议书的同时,由于廖丙基说他在土地局有熟人,故由他办理土地证上的土地转让,并签下借据。后来我曾多番催促其交还土地证,但其却一推再推。直到今年清明,我再次到其家中催其交还土地证,但他却以其想法为标准要继续多占我家土地,并把土地证扣押起来不交还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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