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女方主张(1)要求分割房屋一半财产。(2)事实上共同生活6个月,要求补偿其2年贷款中的一半。(3)因这2年中房屋升值,要求补偿其房屋升值部分。试问女方的主张是否成立,理由何在。再次感谢您于百
更新时间:2005-04-09 18:51:40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 今天有件事情要请教,如蒙不吝赐教,当非常感谢。 我于叶X于2002年11月21日结婚,结婚半年即应其上网聊天出走北京感情破裂于2004年3月起诉至法院。因财产问题判决不下。主要是房屋分割问题。 房屋我于2002年5月首付5000元定金,并于2002年8月30日一次性付款12万元并向银行贷款5万元。于2002年8月30日入住。(都有发票凭证为据)。因种种原因于2003年5月才办下房产证,并将原始发票换成契税发票(在契税发票上注明了首付日期2002年8月30日)。银行贷款于2002年9月15日开始首付。婚后女方无工作,故事实上是我独自还贷。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