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对象的头疼,能否够评残标准,脸上也有疤痕,2厘米,是否需要法医鉴定,假设出院后,她头一直疼,上不了班,继续吃药,所发生的费用,该如何结算,肇事者该如何惩罚,让他人顶替,
更新时间:2005-04-28 11:31:55
问题描述:
当晚7时,我与对象在路边行走,被一酒后驾车者撞伤,开车者是一小领导,让驾驶员代他受过,交警笔录是驾驶员签的,因涉及到保险问题。现在时隔半年多,我对象的头一直很疼,大夫说,半年不好,就是后遗症,现还住院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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