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借款人没有拿到和光大银行的的借款合同,4.保险费和保证保险费也就是算作利息?
更新时间:2021-02-06 12:13:29
问题描述:
1.借款人在人保财险的担保下在光大银行贷款逾期了,人保财险在没有通知借款人的情况下,代偿了,是否合理合法?
2.借款人没有拿到和光大银行的的
借款合同,人保工作人员有欺诈嫌疑,通过我的个人信誉套取金融机构资金高利转贷给借款人,这种情况下,代偿是否合理合法?
3.还款单中人保收取的保险费和保证保险费是否合理合法?
4.保险费和保证保险费是否算作借款成本,也就是算作利息?
5.人保通过套取金融机构资金高利转贷,借款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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