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律师:那不是一事两罚,如果补差额应该根据什么条文补呢,计生办说要补10000左右,这对吗?有些律师说已经超过两年,相关部门已经丧失行政处罚的权利了,是这样的吗?如果打官司我们有赢的胜算吗?因
更新时间:2005-04-12 20:05:15
问题描述:
1998年,我的弟弟出生了,在重庆綦江出生,已经被处以超生罚款9000左右,并通过一些关系在当地上了户口,于2004左右已经将迁回户口所在地.但是于今年被当地村民投诉,现当地镇上计生办在村里和綦江已考察,据说要再次罚款,补上出生地与户口所在地的差额.说了最高价竟到2万左右,我象法律老师打听过,是不可能一事被罚两次的,我不知道是不是这样.另外还有一点,因弟弟出生不久,家里发生了一次被盗事件,丢失了一些现金,罚款单据也一并丢失,当时报案后仍未破案.但现在联系当地政府计生办,他们同意开证明当时一切经过及罚款金额.上述情况均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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