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认为:因为是在因公出差途中,且被盗窃并非本人直接原因,不应该赔付全部费用.(目前小弟正在供房,实在无法在短时间内拿出这笔费用).请指点小弟,我国是否有关于该案例的相关法律条文?由我自己承担所有
更新时间:2005-04-04 17:14:17
问题描述:
我是上海某知名外企的正式雇员,前两天因公出差到浙江,在旅途中被盗窃了提包一个,内有公司配备的笔记本电脑和若干物品.旅途中有公司同事同行可以证明,且发现被盗后立即报警,公安局已经立案但估计被追回的概率很小.现在公司要求我赔付该电脑的全部费用(价值1万五千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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