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内两次拒签劳动合同,就上诉到劳动仲裁,但劳动仲裁认为她己过了劳动合同追诉期,是否合理?
更新时间:2021-01-30 11:01:21
问题描述:
我单位有一名员工,三年内两次拒签劳动
合同,前段时间因为顶撞领导和不服从工作分配,工作中失职造成就餐客人四次跑单,经多次教育仍不改变,因此被经理开除,此人并未和餐厅老总和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未知她被开除),就上诉到
劳动仲裁,但劳动仲裁认为她己过了劳动合同追诉期,不支持违犯劳动合同的赔偿,但她要求我们给予二两五千元的经济赔偿。我要咨询的是:一是要求的赔偿是否合理?(她入职三年)二是她四次跑单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她是否承担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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