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规定如何赔偿?2.伤残的等级如何规定?3.是否有刑事责任?如果有如何追究?
更新时间:2005-04-01 13:11:58
问题描述:
我在2005年2月4日中午,在莱克大厅门口卸货,有一辆邮政局送快递的车开过来当在门口,我无法进入大厅,所以开口问司机车为什么不停好(有骂过脏话),与司机起了争执,我动手打了他一拳,后来司机报警,验伤后医院说是颈椎错位,已经2个月了,现在伤者准备出院,具伤者自己说到现在还没有恢复,并且可能留有后遗症,昨天大家碰头谈了一次,对方提出5万元人民币私下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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