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法院不受理单位的诉讼?2、法院会受理我的诉讼吗?如果会,我该注意什么?如果不会,我该如何维权?
更新时间:2005-03-28 17:18:48
问题描述:
谢谢您的回复。请允许我将经过描述得详细些,请务必予以指点。本人系中医院医生,2002年单位福利分房,本人从单位提供的旧房改房中选了一套,当时与中医院签了购房协议并预付了3万元房款居住至今,但未办理房产过户(当时的一批职工均未办理)。2003年10月中医院改制前为职工办理房产过户,其他人均顺利办好,唯有本人因原房主与中医院有
经济纠纷不肯退出旧房而无法将房产证过户给本人。向房改部门咨询,答约:旧房改房必须是原房主先退出才能办理过户。2004年5月,在行政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医院和卫生局出面,委托律师向法院进出诉讼,要求原房主退房。但是法院以此事系行政内部事务为由不予正式受理。于时此事一直拖到现在都未解决。考虑到医院已转制,新老板不会主动出钱解决,所以只能多次找卫生局反映。但从结果看,他们只是在推托而无实际行动。现在该房因旧城改造面临拆迁,我将因无房产证而无法得到拆迁赔偿。为了维护自已的权益,我想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中医院或卫生局给予解决或赔偿。 ...( 详细经过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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