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此事应适用《铁路法》还是《民法》?如果向法院起诉,是向铁路法院起诉还是向火车站所在地法院起诉?
更新时间:2005-03-23 22:02:41
问题描述:
我母亲持火车票在火车站剪票口等待剪票时,被旅客拥挤摔倒,火车站管理人员当时未采取措施将我母亲送往医院,也未对此事开展调查取证,而是打电话通知我爱人,并帮助我母亲办理了退票。经医院诊断,我母亲股骨骨折。事后我和火车站领导交涉此事,他们说此事火车站没有责任,按照铁路法的规定:旅客只有剪了票,进了站以后火车站才负责,而我母亲还没有剪票进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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