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想请问:1、检察院这样做合不合乎法律程序?2、检察院立案后应多少天予以答复?3、对检察院徇私应怎样上诉?4、对案件中对方10年来的纠缠应如果处理?
更新时间:2005-03-23 18:58:32
问题描述:
您好: 我想咨询一件事,我爱人10年以前曾驾驶摩托车与另一辆摩托车相撞(是被对方从后超车带到),对方因伤势严重身亡,我爱人被判定6级残废。当时的襄垣县交警队依据现场图等资料(现场照片被交警队丢失)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我方负次要责任。我爱人不服,又提请长治市交警队复议,被维持原判。对方因协调赔偿金问题与我爱人发生争执,案件在交警队一拖就是五年。 结案后,对方又告至襄垣县法院,因当时的执法人员传票上案件名称写错又拖了两年直至2002年8月才结案,对方被驳回上诉,我爱人与对方均未上诉。 2004年10月15日,我爱人又接到了襄垣县检察院的立案通知书,并呈上答辩书(检察院受到上诉书的时间与法院下判决书的时间刚刚满两年,检察院立案时间又是接到上诉书的50天之后。由此我们怀疑检察院有徇私之嫌)。立案两周内从法院调走了案卷。但事情迟迟未得到解决,从我们收到立案通知书那天开始到今天为止,已经过去了整整5个多月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