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什么样条件的业主才有权退房?结合相关规定,总结出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
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根据《合同法》规定的
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若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协商难以达成共识时,可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
法定条件则是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 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3. 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
4. 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5. 房屋质量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6. 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联建或其他
经济纠纷等情形,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7. 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根据
买卖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8. 按揭合同办理不下来:因不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按揭合同,办理不下按揭贷款的。
9. 在建工程转让:开发商欲转让在建工程,应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求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