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了,谢谢了!
更新时间:2005-03-26 11:26:11
问题描述:
我哥哥借用了朋友的摩托车载客赚钱, 驾驶执照以及载客牌照均属他朋友所有.并于事发当日载了两名乘客,在事发地点被一辆大卡车迎面撞来, 躲避不及, 连人带车跌倒,其中一乘客被抛离几米远,(现已确诊为四级残废,左手不能动),而哥哥和另一乘客亦受伤,但现已治愈.当时交通部门亦作出处理, 哥哥递交了8000元赔偿金额, 而卡车司机递交的赔偿数量不详.家里以为事件告一段落, 但于昨天收到法院来信, 要求哥哥于5月9日上庭聆讯, 因哥哥成了第三被告, 他的朋友为第四被告,卡车司机为第一被告, 卡车车主成第二被告)受伤乘客要求赔偿50多万! 我们对法律的知识一窍不通, 也不知道如何是好.但愿刘律师能给予指引, 若以现时伤者的情况,一般最后判决的赔偿金额会是多少? 而四名被告又会如何分配, 最无辜的是哥哥的朋友, 他好心帮忙, 但现在却害了他.哥哥问能否他全数承担朋友所负的责任,并应该怎样做才可以?谢谢了,万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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