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是事实婚姻还是非法同居或许两者都不是?在法律上房子和财产该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05-03-20 21:50:26
问题描述:
男方和女方于1998年认识,男方当时考虑到女方边上班边读书,住在集体宿舍不利于学习。所以让女方住在男方父母家。男方的工作是驻外工作,一年回家三次(回家两人同住一间房)。双方于2003年5月12日登记结婚。在结婚前两天(2003年5月10日购房合同日期)男方自己出资和借款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具体资金情况如下:自己资金5万元、借款3万元、银行按揭8万元。结婚后对房子的银行按揭共同承担而且又进行了装修。现在由于两人的感情不合,造成离婚的局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