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回来看,立案后公安机关调查三枚系伪造印章,但说按治安管理处罚追诉时效超六个月
更新时间:2021-01-18 23:43:32
问题描述:
我公司2011年建设厂房,铝合金门窗分包一公司,2012年底完工后,施工方一直不提交施工验收资料,我公司欠一部分工程款,后来双方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施工方十五日内提交验收资料,我方十五曰内付余款,后我方付了一部分余款,施工方于2019年8月提交了验收资料,但由于我方欠款,验收资料法院一直没给我方,直到2020年11月4日法院给我们,拿回来看,验收资料中有三枚伪造印章,我方向公安机关报案,立案后公安机关调查三枚系伪造印章,但说按治安管理处罚追诉时效超六个月,即从法院2019年8月到报案日2020年12月4日超6个月,让我撤案!但我也认为此伪造印章行为应为刑事案件,追诉时效最少5年,不应以治案案情处理,另外,我方发现行为之日为2020年11月4日接到验收资料之日,时效应从这天开始计算,请律师帮忙解答一下,谢谢你!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