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为非法运输爆炸物罪,我认为不构成非法运输爆炸物罪,接下来应当如何?
更新时间:2021-01-12 17:15:30
问题描述:
家里亲人的专营烟花爆竹许可证于2020年11.30日到期。然后于12月底在一个烟花爆竹私作坊,购买20箱炮(15箱普通炮,5箱挂鞭),第一次这样买私作坊的烟花爆竹,买卖款3600,在运输回家途中被公安查获,直接拘留14天,且说明要去化验烟花爆竹的黑火药含量。没有出具拘留证明等,然后于今天再次刑拘,罪名为非法运输爆炸物罪,经查,说总含量约18千克,
我认为不构成非法运输爆炸物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1千克的5倍以上就够加重量刑,总计18千克,那不得10年以上,这也不符合法律上的罪刑相适应原则啊!我想知道按照当下这种情况会如何?接下来应当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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