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劳务派遣,给他的尸检报告是心脏病死亡的,他这个可以告公司医疗事故吗?或者这样的情况可以算工伤吗?
更新时间:2021-01-09 18:17:17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我们家有位亲戚在国外上班,是
劳务派遣,他是新冠死亡的,项目部不承认有新冠,给他的尸检报告是心脏病死亡的,医生是项目部的,用药一直都是项目部医生在开,我们有他的用药记录,也一直积极的配合项目部医生在治疗,中途项目部医生也未让他到当地医院治疗,他有哪里不舒服的也和医生说过,项目部医生一直说你这问题不大,可以治疗,但是用药全部都和心脏病用药无关,从隔离到死亡有6天时间,请问,他这个可以告公司
医疗事故吗?或者这样的情况可以算工伤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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