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维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我可否就3269和800的差价的基本工资进行仲裁?
更新时间:2021-01-04 16:25:29
问题描述:
关于
劳动维权。我在2019年入职新单位,口头约定的工资为5000,但是签订的
合同上写的“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标准为3269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当时与人力沟通表示工资会照常发的。但是今年公司换领导的情况下,工资体系也发生了很大变动,整体少了接近1500元。目前从钉钉上的工资表看,我的岗位工资是800(我理解为合同上的标准工资),绩效工资在3000-4000不等以及200餐补。扣除五险一金后,每月到手不到4000,我可否就3269和800的差价的基本工资进行
仲裁?这种情况法律是否适应我的诉求?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