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是属于公用的面积呢?如果是公用面积,我该如何讨回自己的权利呢?都需要准备怎样的材料呢?非常感谢您的指教!
更新时间:2005-03-13 17:21:14
问题描述:
律师先生,我前年购得一处二手房屋,当时的邻居房主将我厨房窗户封闭在原是半开放的走廊内,使走廊变成自用的厨房;当时的邻居能够自觉的把正对我厨房窗户的窗户打开,使我家的厨房能够顺利通风;但是,现在换了新的邻居认为,该走廊应该是自家的面积,不开走廊的窗户,我家就不能沟通风,非常不便。咨询同楼的其他邻居,也都认为该走廊被封闭后就成为邻居的面积了。可是,产权证上并没有标明这块走廊的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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