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银行方有无过错?要否承担部分的责任?
更新时间:2005-03-09 12:26:21
问题描述:
我替朋友向银行做流动资金担保,是连带担保责任。他从银行贷款了5万元(三年)经营超市,但一年后之后,在已经逾期一期不按时交贷息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公告、宣布破产和通知我和银行的情况下私自拍卖超市的东西后走人,拍卖的当时我得知后告知银行要求银行立即扣押其东西,但银行当时对他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现在法院判决我负全部责任(他说没钱还)。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