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此案应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行政处罚,还是应该按刑事安件处有期徒刑?如果是行政处罚应怎样处罚?有什么部门下达通知?行政处罚会不会留下案底?致以十二分的感谢!
更新时间:2005-03-09 00:53:11
问题描述:
事情发生在1996年或1997年,六个十六七岁的男孩儿群殴一名男孩儿,在殴打过程中六人当中一人被巡警当场抓获,后没有供出其他同伙,被打男孩轻度皮外伤,因被打男孩父亲很有背景,不要求赔偿,要求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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