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嘱、赠与父亲手写就可以是吗?2、遗嘱、赠与是不是都要姐姐签字才可以生效?3、从帖子上看最好公证是吗?也需要姐姐在场和签字吗?4、其他注意事项吗?
更新时间:2005-03-07 10:59:53
问题描述:
我父母有两个孩子,我是男孩25岁了,还有个姐姐,她已成家数年,并且家中已经一次性给了她10万元做嫁妆.从小直到现在父母就说姥姥家的房子和存款给姐姐,父亲的房子(我与父母现居住的产权证是父亲名字)给我,父亲的存款也属于我.可是从法律的角度上讲儿女都是有继承权的,而且分额均等.那么如何使父母的承诺合法化呢?以遗嘱、赠与的方式?注:姥姥家的房产和存款姥姥(健在)已经在几年前做了公证赠与姐姐了。(姥姥只有母亲一个孩子)。具体公证内容我们都不知道,只是听母亲说什么“没有跳过女儿直接给外孙女的,就先给我(母亲),等我(母亲)百年之后再让姐姐住”。等于姐姐已经继承了姥姥的房产和存款,父亲的房子和存款按照父母多年的口头承诺全部是由我来继承的,但是法律规定儿女都有继承权,我想全部由我继承是不是在法律上说不通?所以我请问您如何使全部继承合法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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