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以正当防卫为辩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不能,本案我有无胜诉可能,若有该如何辩护?三年前,对方也曾闯入我家行凶,致我头部伤约二寸长的伤口二条,未作鉴定,但留有照片。问此事我能否现在上诉?
更新时间:2005-03-04 18:15:18
问题描述:
我与邻居张某不和,事发当日,张某持军刀携其子闯入我家,二话不说,照我头上砍来,其子也扑上来,混乱中,我捡起一根木棍自卫,后被邻居拉开。事后,对方做司法鉴定为轻伤,我在治疗了一段时间后才去鉴定为轻微伤。事发时为雨夜,双方撕打时并无人在,对方找人作伪证说我先动手。其子伤已好却赖在医院不走。现其以故意伤害罪将我告上法庭,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四万元。(在诉状中未提及军刀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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