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件事的责任在哪方?如何处理比较合理?学校有没有责任?如果双方打官司的话结果会如何?请您百忙之中尽快抽时间回复。谢谢,万分感谢。
更新时间:2005-03-04 23:41:58
问题描述:
您好。我有个问题想向你咨询一下。有两个七岁的孩子,一男一女。因为家远,中午在学校里吃饭。一天中午放学吃完饭后,女孩子在教室里绕课桌跑动,结果不知怎么的,小男孩无意中把脚伸了出来把女孩绊倒了,女孩摔了正好敲在水泥台的边角上,眼睛下面鼻子一侧裂了口子,家长送医院后逢了两针,留下了伤疤。女生家长要求男生家长赔偿医药费外,还要求将来带其整容,而男生家长只同意支付医药费。现在双方还没解决这件时。这是去年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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