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的行为犯了什么错?2.对方的医药费我应该负担多少?3.学校承担多少责任?4.通过司法途径,我可能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谢谢
更新时间:2005-03-01 19:52:28
问题描述:
我今年17岁,在2004年学校考试后,在路边与同校的几个人发生口角争执,随后我拿刀砍伤了对方的一个人。学校已将此事送交派出所。对方住院发费了近1万元的医药费。现在我不敢回校,怕人家报复,新学期开始了,学校一再通知我去上课,说不去,就开除我的学籍。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