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呢,公司要扣我的300块。我怎么拿的回?我觉得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就没没我说清工作的内容,也没跟我说清工资有多少[只说拿提成,造成每月工资不等,有时候拿400!}我想问这样的合同合法么?
更新时间:2005-03-03 12:54:49
问题描述:
当时我是跟公司是签了一年的合同,岗位是促销员。合同里虽然说是做促销员可是呢,因为卖厂是在利客隆!也就是我要受利客隆的管理!可是公司没跟我说要加班。所以每次加班都没发加班费!我进去上班呢还要交给利客隆700块管理费,签合同的时候说好是我交400,公司叫300。毁约的话呢,利客隆只退还400。现在 公司就是说我交的400块呢只能拿回100!这样合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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