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员工和上海单位A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员工在2015年一直到2019年4月份担任另外一家公司B
更新时间:2020-12-18 21:55:31
问题描述:
2018年员工和
上海单位A签订劳动
合同,工作地在
成都,同时员工在2015年一直到2019年4月份担任另外一家公司B的法定代表人担不是实际控制人,公司A和公司B在2019年1月份存在业务往来,现在公司A依此解除和员工的劳动合同,员工想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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