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是:1.在提交起诉书的同时,我还应准备哪些证据或资料,便于审理案件过程的进行?2.因父亲曾一度不与我们联系,所以他已作为失踪人口,在与母亲离婚期间,他为逃避,不出席离婚开庭,也不找委托人.但事
更新时间:2005-02-24 13:36:15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事情如下:自1998年1月我父亲去日本工作后,到2000年5月把办理赴日过程中的借款还清后,便逐渐不寄给我抚养费.在他人在日本期间,虽有与我和母亲联系(包括书信与电话),但从他口中得知他不止一次的背叛家庭,背叛婚姻,经过母亲多次的忍耐与原谅仍未改变,于是母亲在2002年与他提出离婚.但他却未付我在未成年期间4年的抚养费.这4年我的生活学习一切开销全由母亲一人支付,其中包括她向亲戚朋友借钱为我支付学费.随着时间的推移.物价的上涨,母亲已无余力.所以我已经写好起诉书准备状告父亲,要他承担起到我成年为止的4年中的抚养费.但因此事牵扯上海和日本2个地方范围内,并不在同一国家.父亲借由此点,一味地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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