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出院后,您可以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2. 职工发生工伤,如果治疗后伤情相对稳定但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其用人单位应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3.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需要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a.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b. 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c. 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d.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