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缘故是她介绍我女朋友去那个学校的,我真的很难,我觉得做人真难,活着真累,女朋友昨天打电话了,我很高兴,可是主题是以后在学校少找她,因为那个老师打电话差点给她妈妈说,女朋友还说她会在学校监视她的,记
更新时间:2005-02-18 15:59:21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谢谢您的解答,主要的事,我不能那么做,那么做的话我和我女朋友会永远不能在一起,真的!我和我女朋友是真爱,彼此的依赖,如果我高她,必定会涉及我女朋友的家,她父母也会知道,我女朋友的意思是她想3年后让家里知道我们的事,所以,我不能,您说她赔偿?能赔偿什么呢?钱么?我这个人不在乎那几个钱?我在乎的是我的名誉,在乎的是我的精神,我真的受了不少的打击,这个阴影时常在我南海想起,如果我高了她,我肯呢感有饿部会再上学了,因为那不是青岛,是别的城市,我是一名预备党员,我什么都不怕,我就怕她暗地里伤我害我们,明 *** 易躲,暗箭难防啊,我曾经想过打她一顿,让她知道我们青岛人不是好欺负的,(我同学也说他们帮我教训她,也被我拒绝了)但是我不想那么做,1是我是党员,不能那样,2是我们青岛人是明文人也不能那么做,3是我想依靠法律来维护自己,我相信法律能帮助我,可女朋友的缘故,我只能忍受这种被伤的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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