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批热水器有质量问题,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是否要求乙减少价款?是否构成违约?是否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更新时间:2020-12-06 19:32:08
问题描述:
甲向乙订购热水器1000台,双方约定:甲分两期付款,第一期付50%,乙收款后一周内交付500台; 30 天后付第二期,乙收款后一一周内再交付500台。双方未就热水器的质量问题进行约定。乙交付第一批500台热水器时,甲在验货时发现,该批热水器有质量问题,需维修后才能使用。甲同意收货,但是要求乙减少价款,乙以“双方未就质量问题进行约定为由”拒绝。在约定的第二期付款日来临前,乙生产的热水器因质量问题被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甲通知乙中止履行,要求乙提供担保。乙认为曝光的产品和卖给甲的产品不是同一-型号,不予理会,要求甲按期付款,否则需承担
违约责任。甲于是通知乙解除
合同。
1.甲是否取得第--批500台热水器的所有权?为什么?(4分)
2.甲是否要求乙减少价款?为什么? (4 分)
3.甲中止向乙付款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 (4分)
4.甲是否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为什么? (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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