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只补偿三个月的工资,请问公司以这个公司规定为由不给年假补休,对吗?可以走劳动仲裁吗?
更新时间:2020-12-02 10:45:35
问题描述:
公司每三年一签的劳动
合同,今年的12.17到期,公司不与我续签,且只补偿三个月的工资,但我的年假没休,但公司人事表明我是需12.18那天开始才能申请年假,说我是12.18号申请入职的,从12.18号计算的。请问公司以这个公司规定为由不给年假补休,对吗?可以走
劳动仲裁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