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想问一下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
更新时间:2020-11-29 05:22:04
问题描述:
离职的时候签离职协议,其中有一条:自双方在本协议上签字之日起,甲乙双方确认不存在任何
劳动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提成工资,奖金,社会保险,加班,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等各项因
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乙方亦不得向甲方提出除本协议之外的任何主张和要求。但是实际上加班没有加班费,还让我们签字按手印,我问老板十一期间双倍工资的问题,老板说他们是私人企业,国家规定的双倍工资让我找国家,想问一下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我还能不能申请
仲裁让公司支付我加班费和十一期间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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