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与他定一个协议,把财产的分割写清楚,等他将来愿意离婚时,再执行这份协议?这分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需要公证吗?听说新婚姻法有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约定制度,这适合我使用吗?谢谢!
更新时间:2005-01-21 14:16:38
问题描述:
我是sisi,曾在2004.8.18到9.2日,前后三次向你咨询,都得到你的回复(我非常感激),不知你还有印象没有?我再把事情简述一次:老公包养一位四川妹八年,我要求离婚,他坚决不同意。我带女儿离家住已有四个月,多次要求协议离婚未果,看来只能走起诉之路。他虽然对不起我,但他还是孩子的父亲,我不忍起诉让他单位知道毁了他的前程,加上他现身体不好,也怕他有过激行为,想让事情拖一拖,但又担心他的债务增加,或转移、卖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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