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写成我的名字,是不是真的如父母所说的那样我不能独自享有我的房子?2、如果写成父母的名字,我又如何规避我的利益不受到侵害?谢谢!
更新时间:2005-01-19 16:56:42
问题描述:
我于半年前离婚,将共同财产住房归男方所有,我得了一部分补偿款,现向我父母借了两三万块钱买了一套小户型的二手房,在办理过户手续时父母提出将产权写在他们的名下。他们的理由是因为我前夫是一个很贪的人,如果写成我的名字,他可能告我隐匿财产而要求有这套房子的权利;而且如果很不幸再婚的丈夫也象前夫一样,写成他们的名字男方就不可能和我争房子了。但是我还有一个哥哥,他家的经济不太好,没有买房都是租房居住。父母对他非常照顾,甚至提出如果我再婚后男方有房子,这套房子就由我哥住。其实对这个我根本就没有什么意见,我只是担心以后我的权利得不到保障,我不想为了房子和家里有什么不愉快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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