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想将此事诉诸法堂之上。只是我不懂法律之事,无奈向律师先生求援!请律师先生帮忙简要分析一下,如对簿公堂之上,此事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形,将会有如何结果!并请为我提供一些适用之法律条款,我将感激涕零。
更新时间:2005-01-17 23:05:47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先生,您大安!我是一名普通的公民,我现在遇到了法律上之困难,能向你们求助,是我之荣幸!事情大致如下: 我父母于1996年分居(时年我23岁,上有一姐25岁),于1999年3月正式办理了离异手续,当时所涉及的家庭主要财产是两套房子(甲房和乙房),离婚协议上已明确写明:乙房归我父亲所有(1991年办理的产权证,房子原为单位福利房分给家庭使用,房改后出售为个人所有,产权证书上是我父名字,未办理第二产权人证书),甲房归为我母亲所有。但我父离婚当时良心有愧,未敢索要房产证及付款证明。现以上证物仍由我母亲保管。当时我父母有口头协议:乙房让我父住到百年之后则由我姐弟负责收回(家事不外扬,现除我姐弟无人能证明)。我父后即一人独住乙房。 未料想,我父于1999年9月重新组成家庭,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他们共同居住在乙房内,但未有共同之子女。但我父于2004年8月病故,且未留有任何之遗言、遗书。一切身后事则是由我姐弟二人共同出资办理,并在病榻前侍奉至西去(心纵有千般无奈,尽为人子之常理也)。 现那妇女居住在乙房内(并带个人成年子女三人)。我姐弟想:乙房是我父再婚前所有之财产,我姐弟当属第一合法继承人。想我母一生之辛劳,当年购房之艰辛,不禁泪下。想那妇女现居住在乙房内,是对我姐弟的合法权益之极大侵害,上门前去论理而未果。 全情大致如此。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