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河南人,在2004年2月1日发生的一次交通事故中我的父亲和母亲同时死亡,肇事司机是我父亲单位的司机,我的哥哥和肇事司机在4月6日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且签订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
更新时间:2004-12-29 17:54:03
问题描述:
2004年2月1日,我父亲、母亲乘坐由司机驾驶桑塔纳小轿车,沿驻新公路由驻马店市返回。下午2时许,行至汝南境内老君庙镇西300米处,因司机酒后驾驶且高速驾驶,在前后左右都没有车和障碍物的情况下,把本来是沿路右边行驶的小车翻几个根斗后栽进了路左边的深沟内,由于沟内有水,致使桑塔纳轿车内的乘车人死亡。驾驶员单方肇事,对此重大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其行为己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且造成死亡两人的严重后果,属于情节特别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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