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不配合办理产权登记和过户。请问律师我们签定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否可通过诉讼解决?
更新时间:2020-10-21 09:47:32
问题描述:
我于4年前买了一处房,当时卖方说产权证正在办理,我付了全部房款的95%,卖方将房子和他与开发签的巜商品房
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及入住手续都给了我,
合同约定卖方办产权证的税费自己承担,产权转移过户到买方所需税费全部由买方承担。今年9月开发商给卖方开具了卖方办理产权证的手续,卖方以房子涨价为由要求买方承担其办产权证的税费并要2万元,否则不配合办理产权登记和过户。请问律师我们签定的
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卖方的无理要求是否可通过诉讼解决?卖方妻子的要求更加苛刻,能否将其列为第二被告?请老师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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