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不应赔付吗?
更新时间:2008-05-03 08:27:57
问题描述:
我一朋友在06年的一次交通事故中身亡,在生前买了一份永安财产保险公司推出的"安康卡"的意外保险,可当朋友的家人提出理赔时,却被告知朋友所持驾驶证和所开车型不符,朋友所持驾照为B照,而所开的车为资阳产的蓝骏仓栅式货车(运送猪),保单上填写的是3类微型货车,交通法规中不是说B照可以开C类车吗?怎么保险公司的内部规定会和国家所制定的法规相低触,这是不是霸王条款吗?
请问:朋友的家人有理由向保险公司提出赔付吗?
如能得到你们的帮助我将无比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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