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方面通知不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这算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吗?我能获得那些经济补偿和赔偿?
更新时间:2020-10-16 11:12:51
问题描述:
我跟公司签订的
合同到期日是2020年1月31日,但2019年9月20号我生孩子了,哺乳期到2020年9月20号 生孩子后我一直向公司请假在家带孩子。2020年9月30号 公司单方面通知不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这算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吗?我能获得那些经济补偿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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