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女人能继承土地吗

更新时间:2020-10-13 06:21:18
问题描述:
老人去世女人能继承土地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640929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咨询我
    土地使用权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
    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2020.10.12 08:30:37
    点赞
  • 继承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1498571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依据婚姻法、继承法的有关规定, 如果子女先于父母去世,对于已故子女的遗产,父母有法定继承权。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规定:“老年 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 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与的 权利。”另外,合法的债务也受法律 保护,为维护债权人的利益,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 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 务,缴纳税款和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 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 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 纳的税务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但考虑到清偿债务可能使某些继承人 无法生活,故继承法意见第61条特别 规定,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 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 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然后 再按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清偿债 务。继承法意见第62条规定:“遗产已 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 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 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 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 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 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 所得遗产偿还。
    2020.10.12 17:27:40
    点赞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1618306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宅基地作为一项特殊的资源,是农民个体经济的表现,而不是个人所有,所以无法作为财产继承。  一、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外部关系来看,其是一项特殊的用益物权,是特殊的财产,不应作为遗产继承  在大陆法系物权体系上,宅基地使用权归属用益物权。一般而言,用益物权具有财产的性质,应允许流转、继承。但宅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用益物权,是一项“特殊的财产”,其特殊性表现为:  第一,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农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除交纳数量极少的税费外,无需交纳其他费用,原则上是无偿取得。  第二,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依附性。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密切相关,一经设定即具有极强的人身依附性,禁止流转。  第三,宅基地使用权在功能上具有福利性。宅基地使用权为保障农民“居者有其房”而设立,具有社会保障职能。  宅基地使用权的特性决定了它是一项不适于继承的“特殊财产”:基于取得上的无偿性,如允许其继承,将使继承人无端受益,有违公平理念;人身依附性决定了它必须因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消灭而消灭,不产生在不同主体之间的流转(继承)问题;而福利性质决定了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因此,土地管理法规定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二、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内部关系来看,属于家庭共同共有,不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共同共有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因共同关系的产生而产生,因共同关系的消灭而消灭。在共同关系存续期间,各共有人之间不产生份额问题,对共有财产的全部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根据学者通说,我国目前主要在以下场合成立共同共有:  一是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夫妻之间的共同共有;  二是因家庭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家庭共有;  三是因遗产未分割而产生的继承人之间的共同共有。  宅基地使用权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与家庭关系密切相连。按照共同共有的法理,家庭成员对宅基地使用权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家庭成员之间不产生份额的问题。在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不得请求分割,只要家庭关系存在,宅基地使用权的共同共有关系就存在。家庭个别成员的死亡,并没有导致家庭关系的消亡,也就不会产生宅基地使用权的分割问题,无法形成死亡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个人份额。也就是说,“被继承人”死亡前,宅基地使用权并非其个人财产;“被继承人”死亡后,家庭关系仍然存在,宅基地使用权没有分割,仍然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而非“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既然宅基地使用权并非个人财产,自然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当然,本文所论证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是仅就一般情况而言。在特殊的情况下,如由于“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对宅基地上所建造房屋的继承将导致对宅基地的继承。
    2020.10.13 06:21:18
    点赞
  • 钟鑫律师
    服务地区:吉林省-长春
    承包经营权不可以继承
    2020.10.10 21:42:31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老人去世没有儿女土地侄儿可以继承吗
不可以,不是法定继承人范围。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老人去世,子女还有土地继承权吗
你好,我国农村的耕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家庭内成员均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成员死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没有影响。当然,如果当时作为承包家庭的成员都已经去世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的家人去世后女儿能继承责任田土吗
你好,只要是一个户口内,都有权继续承包,这个不是继承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原有土地老人去死了子女还能继承吗
这个可以续包,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不能继承。 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村民以户为单位承包的,承包人去世,如承包人的户口本上还有其他家庭成员,土地还在承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关于老人去世后房产继承的问题
关于老人去世后房产继承的问题
婚姻析产和继承案例分析 40604
老人去世后的土地继承问题
详细说一下细节,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老人去世后国家分配土地孩子能继承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以继承,但是可以由在一个承包合同的人继续耕种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父母去世,土地能继承吗
你好: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是遗产,不能继承。 以上法律意见,仅供参考。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咨询,可与我联系。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2分钟前
吴亮律师
近期帮助 271830 人
蓝牌货车过地磅显示超载、20吨会罚款多少呢?
8分钟前
吴亮律师
近期帮助 271830 人
提现出款暂不受理,这个预付款只用于补齐信誉分并不会扣除或者扣押,还可以报警追回资金吗?
26分钟前
安玉斌律师
近期帮助 23579 人
我的一位朋友,以不开房就分手为理由威胁一名16岁的女生与其发生关系,这是否构成强奸
31分钟前
吴亮律师
近期帮助 271830 人
按揭车抵押逾期被卖了自己找到开回来违法吗
32分钟前
陈龙桥律师
近期帮助 40087 人
13岁女孩与16男孩自愿发生过关系
33分钟前
吴亮律师
近期帮助 271830 人
我的工资4700元,每年交党费120元,合适吗?
37分钟前
汤宇超律师
近期帮助 1427 人
手下工人受伤了,
37分钟前
郭彪律师
近期帮助 60792 人
案子结清,银行卡还被冻,今天7天了,什么时候可以解冻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