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能以刑事案件(抢劫)向公安机关报案吗?单位能构成抢劫罪吗?如只能以民诉解决,该如何收集证据?谢谢您!
更新时间:2004-12-20 21:36:38
问题描述: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6万余元,另因产品缺陷给乙公司造成损失5万余元,乙公司经催要未果,于2004年*月*日再次派人(4名高大壮年男子)到甲公司索要。甲公司产品经理称“今天确实没钱,改天再给”,对方则凶神恶煞地说:“给你两分钟,没钱就拿货。”后甲公司因确实无法当即付款,被该四人搬走价值8万余元的货物。在该四人搬走货物时,甲公司领导电话通知大厦保安,称有人抢东西,让其拦住,但该四人对保安说他们是做生意,让保安别管。甲公司同时打110报了警,但当警察赶到时,该四人已携物离开。后甲公司起诉至人民法院,但对方否认抢货一事,并提出反诉,最终判决甲公司付乙公司货款及赔偿损失,因证据不足,甲公司诉讼请求被驳回,被抢货物被乙公司非法占有,未获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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