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做为寄存人能否做为原告向保管人提起赔偿的民事诉讼?是不是必须是所有权人(汽车执照人)才可以做原告提起诉讼?
更新时间:2004-12-18 14:39:40
问题描述:
于九月二十五日晚将桑塔纳小轿车存放在该停车场,第二天取车发现丢失,随即报警。丢车事实双方认可无异议。车是朋友的行车执照,我当时为方便贷款以他名义贷的款,钱是我的,车也是我使用。朋友也给我写了书证证实了这一点。我的车存放在该停车场已经四年了。存车场认同是我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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