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健康权吗?
更新时间:2007-03-27 16:57:19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
我想问一下我已于年前起诉离婚。由于我不堪承受前夫及其家人的种种精神施压而起诉的,他在我刨腹产第三天和月子里就采取不伺候,言语攻击等卑鄙手段让我每天以泪洗面。母乳在几天后就回去了,孩子一直靠奶粉喂养,就这样他们家还想尽办法把孩子从我身边抱走,但未得逞。现在我的身体一直不太好,小腹经常疼痛(我有子宫内膜异位症,生孩子时一并做了,出院时医生讲明要长期哺乳,否则不利于恢复)。现在我想问一下:我能否起诉对方?以侵犯我的哺乳权力,侵犯我和孩子的健康权及对我造成了精神伤害为由。如果可以,我要准备什么证据。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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