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您认为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谢谢您,因为很快就要开庭了,麻烦请您尽快回复.如您需要其他资料我都可以提供给您.
更新时间:2004-12-08 13:48:44
问题描述:
我公司从2003年3月生产并销售本公司研发的专利产品捷富牌移动式洗车机,并且本产品以得到社会的认可,现在北京市劳动局下属单位再就业指导中心正在向全北京推广,本案的原告是以前在我中心购买设备的,那时候他想做东北的经销商,但是由于他自己本身开拓市场的能力不够,导致设备一直没有卖出,之后来到我公司,要求我公司帮其出售其已经买走的货物,当时因为我们公司看他家庭困难,就答应了他,并签了代销协议,后来由于各种原因,他的机器一直没有销售出去,现在他将我公司告上法院,说我公司以前做虚假广告,并且欺骗他,还要求我们还他以前购买机器是的全部货款.现在我公司可以提供的证据有:1,当时与其签定的代理协议,2,委托销售的协议,3,当时委托销售是的收货清单,4,本产品的专利证书,5,本产品在第6界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品博览会上的获奖证书,7,北京电视台智慧接触栏目获科技专利万元大奖光盘,8企业执照,9,本产品的商标登记证,10,本产品的生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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