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派出所继续传询我是否该有合法手续?如有,是什么?2.我可不可以在没有合法传询手续的情况下,不去派所?3.假如她一直找的话,最后会是什么结果?4.我可不可以用法律保护我自己的合法权益?非常感谢,并急
更新时间:2013-10-02 05:50:59
问题描述:
您好:我(医院的男职工)因修暖气和本院一护士发生口角,我隔着另一护士推了一下,根本没打她,这个医院的职工可以证明,这个护士在没找到院长的情况下,打了110报警说我打伤她了。在我们医院调解不成下,当地的派出所介入此事,已让我写了当进的经过,她也去了几次,当着院长的面,派出所的让她去做验伤鉴定,她不去,(因为根本就没伤),我已经去了两次,今天(12月6号)又让我去交待问题。而在这中间,派出所根本没去找其他人调查,我院的领导反而问明白是怎么一会事,在场的二人说我没有打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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