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的工作时间是否违反劳动法?工资奖金应如何计算?我是否可以拒绝这样的工作时间安排?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4-12-04 21:10:14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护士,我所在的科室是24小时儿科门诊,医院护理部决定将我科室的四个年轻护士(包括我)改为翻班工作,4天一个轮番,第一天连续工作24小时,第二、第三天休息,第四天连续工作8小时;第五天连续工作24小时,第六、第七天休息,第八天连续工作8小时……就这样连续轮番,而且工资奖金不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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