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谢谢您及时为我答复了我的问题,现在我还想请教您一些问题?银行继续追究我偿还货款及利息的权利是永久的还是一段时间?如果我没有履行偿还货款及利息的义务我最终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或者坐牢,,,?
更新时间:2004-12-03 09:03:04
问题描述:
我在2002年11月份把自己的身份证借给朋友,我朋友用我的身份证向银行贷款5000元买了一只CDMA手机(因为那时购买CDMA手机必须用杭州市区居民身份证才能买,我那个朋友是郊区的),可至今她都没去银行付过费,现在银行来了一封律师信要告我。我现在找不到我这个朋友,她好像在世上消失了一样,而我现在人在广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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