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原告可以提出抚养子女的诉讼请求,具体判决由法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法院会考虑以下因素:
一、孩子不足两周岁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通常随母方生活。但母方如有以下情形,可随父方生活:
1. 患有
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 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
3. 因其他原因,孩子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孩子在两周岁以上
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但一方如有以下情形,可优先考虑:
1.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 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 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 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
5. 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或外孙孩子的。
三、孩子在十周岁以上
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法院在处理其随父或随母生活的问题上,会考虑以下因素:
1.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
2. 在处理孩子抚养权问题时,应考虑到孩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
3. 考虑孩子的意见并不意味着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会考虑孩子的个人意愿;
4. 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从其收入较高、有抚养能力和孩子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的理由来争取。